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规定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2-24

武大本字[2015]93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干部、教师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教学设施与教学环境等情况,是学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授课质量,促进优良教风与学风建设,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校、各学院(系)与职能部门领导,教学及学工管理干部都必须参加听课;教师同行之间须进行互听课。

第三条 各级干部、教师听课学时要求如下:

人员

听课学时

校领导:学院(系)及与本科人才培养有关的职能部门领导

至少2学时/学期

主管教学校领导;主管教学职能部门及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

至少4学时/学期

学生工作部门有关领导;学院(系)分管本科学生工作领导及本科生辅导员

至少2学时/学期

主管教学职能部门及学院(系)教学管理干部

至少2学时/学期

教师

至少1学时/学期

第四条 干部和教师听课时须提前进入课堂,了解教学现场的运转情况,并填写《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由本科生院统一制定,听课人员可在本科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第五条 每学期末各学院 (系)将本单位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汇总归档,并将听课学时数报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职能部门将本单位听课记录表收齐后交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本科生院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听课情况。。第六条教师听课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各学院(系)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干部、教师听课办法,对干部、教师听课学时给予奖励。干部、教师听课纳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施行前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

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

课程

名称


授课

教师


教室


年级专业


节次


到课人数


序号

评 估 内 容

较差

教师授课情况

备课充分,授课认真





教态自然,举止得体





精通内容,概念准确





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板书课件,讲述清晰





启发思维,方法得当





联系实际,注重能力





师生互动,课堂活跃





综合评价等级





学生上课情况

精神饱满,听课认真





到课率高,秩序良好





教学环境设施

设施完备,运行良好





环境整洁,干净明亮







听课人:            听课人所在单位:                      听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