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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教授对休谟归纳法的解读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7-11-21
11月19日(周一)晚上7点,由武大哲学院徐明教授主讲的“休谟的归纳法问题”讲座在教五多功能报告厅隆重举行。讲座吸引了全校内各专业院系的理、工科学子欣然前来,时间不到6点半,报告厅已经座无虚席。
主讲人徐明教授是国内外逻辑学著名学者,毕业于美国匹兹堡大学,师从相干逻辑创始人。现任职于美国西弗吉尼亚、匹兹堡等大学,并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系列论文,出版多本有世界影响的著作。曾获中国逻辑学最高奖——“金岳霖奖”。自2004年春天开始在武大任教,现为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此次讲座主要对“休谟问题”即“归纳法的合理性问题”展开解读。
徐教授首先给我们介绍了休谟对人类知识的两大分类,即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Relation of Ideas and the Matter of Fact)。前者如几何、数学等一类科学,具普遍性,其反面是不可能的对象,它具有“必然真”性;而后者由于具有经验的内容,它的反面完全可以想象,它具有“偶然真”性。
之后,徐教授分别从因果关系、休谟的主要问题、归纳推理的基础和对相信与不相信归纳法的人的态度比较四方面,全方位地为我们解读了休谟的归纳法。
特别在谈到因果关系时,徐教授指出,休谟在颠覆归纳法的确切性中说,一切事实的推理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而因果关系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由理性而得来,只能通过经验来验证。但是从过去的经验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将来(归纳法)是否成立呢?如果将因果关系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中介,那么我们就陷入了用这个命题作为假设又用来说明其真实性的循环论证当中。这就相当于:“begging the question”(说了等于白说)。所以休谟通过对因果关系的否定,颠覆了归纳法的确定性,指出其只具有“偶然真”。
然而,似乎自相矛盾的是,休谟也认为归纳推理具有不可证明的合理性,他宣称这类推理只是一种custom(心理“习惯”),休谟虽然否认归纳法有逻辑合理性,但他并不否认归纳法对人们有指导作用。正如归纳法在科学领域的成功运用。
最后,徐教授强调说:“归纳法始终是我们认识外部世界不可或缺的工具,虽然其合理性无法证明,但却可以相信。”
整场讲座带领我们走入了神奇的、探寻真理的历程当中,不仅是休谟的归纳法引人入胜,最吸引人的还是本真世界的可贵的纯粹。
(摘自:武汉大学学生会 2007-11-21 作者:付帧)